各辖市、区商务局,有关企业: 商务部2010年第77号 《关于2011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公告》,第78号《 关于2011年焦炭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公告》,第82号《 关于2011年度铁合金和柠檬酸(盐)出口许可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的公告》,第80号 《关于2011年铟、钼出口企业年审标准和审核程序的公告》,第79号 《关于2011年钨、锑、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钨、锑出口供货企业资格标准及申报程序的公告》,第81号《 关于2011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及程序的公告》已公布(详见商务部和江苏省商务厅网站)。现将我省稀土、焦炭、铁合金、柠檬酸、铟、钼、白银等商品出口企业资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意申请相关出口资质的企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于11月17日前报常州市商务局外贸处初审。 二、江苏省商务厅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商务部和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企业申报材料请按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的要求装订成册,法人代表签字,一式四份,一份报商务部,一份报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另外两份分别留省、市商务部门存档。 四、因资质核准时间紧,工作量大,特别提醒申报企业务必提供经办人的联系电话(手机和固话)、传真号码,方便商会和我厅工作人员联系,及时增补材料和核实企业信息等工作。 常州市商务局外贸处 联系电话:85682322、85682280 省商务厅 联系人:丁媛琴 韩勇 电话:025—57710072,57710351 传真:025—57710084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