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常州市仍采取年检数据由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外商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FDI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端向外汇局报送的方式。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基本流程: 1、各会计师事务所于本通知附件中自行下载《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及外汇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以下简称《登记表》)以及《外汇管理局网上年检数据报送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 2、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填报电子版《登记表》; 3、会计师事务所代企业填报《登记表》,并在向外管局发送成功后为企业签发《确认书》(无需等待外管局确认),企业凭事务所签发的《确认书》参加现场年检; 4、企业持以下材料前往联合年检现场办理年检手续: (1)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确认书》(原件) (2)最新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实施时间: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三、相关提示: 1、由于登记表中的相关数据涉及到企业日后相关外汇业务的正常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仔细审核填写,如因报表错误导致企业年检后无法办理相关外汇业务,由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自行承担责任; 2、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完成外汇管理局年检数据上报后再为企业签发《确认书》,如发现有事务所未提交年检数据即为企业出具《确认书》,一经查实,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代理年检资格,并通报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 3、如有变动将于常州外管局网站另行发布相关通知; 4、咨询电话: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州市中心支局 86646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