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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

作者:czwzw 来源: 日期:2011-08-24 09:30:54 标签:跨境贸易 结算 人民币
 通知明确,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省(自治区)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企业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范围,从毗邻国家扩展到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

  央行在2009年7月启动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并从2010年6月将试点扩大到北京等20个省(市、自治区)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序进行,企业和银行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需求不断增长。2011年上半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9575.7亿元,同比增长13.3倍。从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的实际运行来看,香港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主要来源。2010年,香港办理的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额合计3692亿元,占中国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总额的73%。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官方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字眼涉及甚少,取而代之的是“人民币跨境使用”。央行行长周小川曾明确表示,央行对“人民币国际化”的表述采取“慎重”态度,而提出“人民币跨境使用”。央行从政策上解除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障碍,而发展主要靠市场的推动。

  国际化首先要币值稳定

  >>解读

  金融专家赵庆明表示,扩大到全国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必然需要。如果再不扩大到全国,反而是对其他省市的不公。

  赵庆明认为,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使用人民币结算和储备,动机并不纯,更看重的是人民币升值前景,而不是真正把人民币当成长期的国际储备货币。“美元为什么能成为国际结算和储备货币,最关键的是美元稳定、便利,而目前人民币并不稳定,一直处于单向升值通道中。”赵庆明说,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首先一点要实现币值稳定。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和平表示,人民币国际化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现钞流通和使用;二是人民币成为周边国家和地区贸易和结算的流通货币,使人民币区域化;三是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我们目前处于人民币区域化的阶段,即推进人民币成为国际结算货币。”曹和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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