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专门的物业纠纷调解机制 由于物业费诉讼案件标的小,数量多,结案难,给法院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量,出现物业费诉讼案件法院受理受阻情况。不起诉,物业企业也无精力解决,压力很大。 黄伟楠建议,在全市推广金坛的做法,设立专门处理物业纠纷的调解委员会,运用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综合处理物业纠纷,比如人民调解,通过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多方协调,尽管让纠纷不出小区门、社区门。 对于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曾翔玉建议,有关方面可设立“快速通道”,对于小标的物业费诉讼案件,通过专门法庭调解或裁决,或采用支付令督促等非诉讼程序快速解决,提高纠纷调解效率。 常州高科物业总经理王胜建议,有关部门可否出台业主约束机制,如学习广州的做法,对拖欠物业费的房产,必须在产权人缴清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权属变更,由交易机构代扣。 也有部分人士建议,在全市、社区或学校开展党员、干部、家长带头缴物业费活动,形成良好的缴费新风气。对不缴纳物管费的业主,限制其权利,如不能成为公务员、社区委员、业主委员,不能评优等。 提高管理水平是最好良药 常州市房管局副局长吴玲忠认为,消除或减少物业费欠缴问题最根本的法子还是提高服务质量,让业主离不开物业。 他说,尽管现有制度下尚缺乏对恶意物业欠费者的惩治机制,给物业企业带来经营困难,但物业企业还是应该反省自身上的不足,杜绝暴利心态,树立品牌意识,逐步扭转行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