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委托加工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增多,有的企业是受委托加工,商标使用不规范,很容易造成冒充注册商标或商标侵权行为;二是未获商标注册证违规提前使用注册标记增多,商标还在注册申请当中,有的甚至没有申请,提前在自己建立的网站或网页、产品宣传册和销售的商品上标注有注册商标标志,从而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三是擅自扩大注册商标使用范围的增多,一些企业在某一类商品上注册了商标,擅自将该商标使用到其他类的商品上,重则构成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轻则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四是以间接方式使用别人的注册商标的增多,有的企业为便于自己开展业务,逃避检查,往往将别人在某地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的注册商标不直接使用在自己的商品上,而是间接使用在其产品宣传册、网站和名片上,殊不知这也是一种使用别人的注册商标,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针对上述“四多”违规现象,戚墅堰分局采取四项措施进行规范,一是定期进行培训,加强宣传,定期对企业网站网页和产品宣传册进行检查,并对企业产品宣传册进行备案登记。迄今为止已对30家企业的宣传册进行了备案;二是加大对新形式商标违规使用和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利用“企业联手打假保名优”、“红盾维权”等多种形式,立案查处案件8起;三是引导企业围绕商标创品牌,以质量促发展,在2005年召开全区企业品牌战略推进大会,具体部署商标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落实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加快品牌战略的推进,使企业“两个效益”得到同步提高;四是在全区选择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重点辅导和培育,积极介入企业申报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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