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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市地税在我市推行防伪有奖发票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7 16:13:18 标签:

    据常地税发〔2006〕54号文,为了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发票管理漏洞,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充分发挥发票"以票控税"功能,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地税局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在我市推行防伪有奖发票。
    一、有奖发票适用范围
    有奖发票推广主要在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健身、网吧、沐浴、桑拿、茶坊、照相、复印、洗染、歌舞厅、酒吧、网吧等行业。
    有奖发票的种类为"江苏省常州市定额专用发票",面额包括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500元七种(定额票)、"江苏省常州市通用发票"(税控电脑票)、"江苏省常州市宾馆饭店发票"(税控电脑票)、"江苏省常州市服务通用发票"(税控卷式票)。
    二、有奖发票中奖方式
    对纳入有奖发票范围的发票,采取两次开奖方式,每份发票均有两次中奖机会,第一次为即开式刮刮奖,第二次为发票抽奖。
    三、有奖发票奖项设置
    有奖发票(即开式刮刮奖)按发票种类由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布奖。即开式发票奖金分为5元、10元、20元、100元、500元、1000元六种。第二次发票抽奖奖金分为1000元、10000元、50000元三种。
    (一)一次刮奖及兑奖
    取得有奖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取得有奖发票后,刮开兑奖联上的奖区,如显示"谢谢您"字样为未中奖,如显示人民币金额为中奖。消费者中奖后,可直接凭中奖发票(发票联和兑奖联)在经营者处或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发票兑验窗口当场兑取现金,并将中奖发票兑奖联交经营者或地方税务机关留存,以方便消费者兑奖。
所有刮奖发票兑奖期限为发票开具之日起30日内(兑奖截止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二次抽奖及兑奖
    取得有奖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一次刮奖后(不论是否中奖),都可以通过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登录常州地税网站、编辑手机短信等方式参与二次抽奖。
    1、二次抽奖参与方式
    消费者必须通过下列方式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发票密码等相关信息,在确认查询结果为有效发票时,取得抽奖资格。消费者输入错误或重复输入的发票信息无效。
    (1)电话方式: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12366,选择3号键"发票有奖查询"进入发票有奖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并注册参加二次开奖;
    (2)网络方式:登录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dscz.gov.cn),进入"发票验证对奖",进行查询并注册参加二次开奖;
    (3)短信方式:用手机编辑短信"12位发票代码+8位发票号码+#+8位发票密码"至短信特服号。移动手机编辑短信发送至106851912366,联通手机编辑短信发送至178919612366,进行查询并注册参加二次开奖。
    2、二次抽奖方式和时间
     (1)有奖发票二次抽奖活动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常州市公证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已注册参加当期抽奖的所有发票,根据奖金的等级,运用计算机随机抽奖。
     (2)有奖发票的二次抽奖活动每半年举办一期,一年两期。
     3、奖金设置 
    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人民币50000元
     二等奖10名,每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
    三等奖100名,每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
     4、中奖公布
     每期有奖发票二次开奖活动的中奖发票号码,将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短信方式公布。
     5、二次抽奖兑奖
    (1)每期中奖发票号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兑奖时间(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
    (2)中奖人在兑奖时,须持与查询登记号码一致的发票和身份证原件(军官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中奖者是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的证明,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到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各兑奖点领取奖金。
    四、个人所得税规定
    二次抽奖中奖的个人,所得奖金均按照"偶然所得"由各对奖点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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