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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我市残疾职工将纳入社保低保标准将提高10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8 14:51:41 标签:
                  龙网讯-常州晚报消息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低保标准提高10%以上的政策将在全市各地区全面施行。 

  据初步统计,我市目前现有各类残疾人20万之众。过去5年来,民政部门已将符合条件的7422名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达1504万元。在此基础上,天宁区、钟楼区 
、戚墅堰区、新北区和武进区的残联、财政又每月发放残疾人补助金40?80元,累计共发放了483万元,有效地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困难。在就业安置方面,有1496名残疾人得到分散安置,6515名残疾人得到集中安置就业,残疾人就业稳定率达98%。目前,全市城镇登记求职残疾人培训率达100%、农村以实用技术为主的残疾人培训率达90%以上。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健全保障制度,使残疾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凡符合就业条件、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将普遍得到就业指导或职业培训,实现充分就业;城乡符合就业条件、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失业登记率控制在4%以内;有职业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培训;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城乡各类经济组织,按本单位从业人员不低于1.5%的比例录用。对残疾人个体创业实施税费减免,设立残疾人创业扶助资金,扶持更多的残疾人自主创业。 

  此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残疾人低保标准提高10%以上,在全市各地区全面施行。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进一步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养残户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将所有残疾职工纳入社会保障范围。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于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有困难的残疾人,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一定扶持。将残疾人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关于资助城镇贫困残疾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政策。    (汪天立 凌维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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