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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方所得资金购付汇手续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8 15:10:33 标签:
                  1、 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清算情况、向投资各方分配剩余资金的方法及依据、实际汇出数额的计算方法、税务情况);
2、 商务部门关于企业结业清算的批准文件;
3、 清算委员会的清算决议;
4、 会计师事务出具的清算报告;
5、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6、 注销税务登记证明;
7、 验资报告(附询证函回函、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证明);
8、 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
注意事项:
1、 未完税的企业不得办理汇出手续;
2、 外国投资者仅就其实际已到位出资、已支付转股对价的范围内享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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