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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9 16:56:45 标签:
  根据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我局负责工商注册地在常州市(含两市五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下列要求办理备案登记: 
 
一、备案登记程序 
 
(一)提交申请  
1、通过INTERNET登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网址: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选择常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为备案登记机关,网上填写、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严格按照《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打印所有事项的信息(个体工商户可不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后签字、盖章。《登记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   
2、将如下备案登记书面材料各一份送(寄)至常州市劳动西路3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常州市外经贸局窗口: 
 (1)《登记表》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二)办理备案登记我局在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三)领取《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经营者查询”栏内查询备案登记结果,状态为“有效企业”者,可凭本企业介绍信、领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常州市外经贸局窗口领取。领取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17:00。 

 二、变更  
  《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网址: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上下载空白《登记表》并填写、打印后,比照第一条的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我局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三、遗失补办  
  《备案表》如有遗失,须在《国际商报》或《新华日报》上刊登启事,凭遗失启事办理补发。  
四、其它  
(一)我局在办理备案登记或变更备案登记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联系人:夏明驹 联系电话:6900596,8112459

                                  常州市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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