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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地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站用地征免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10 16:22:34 标签:
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税[2007]12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站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抄送: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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