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财政)我市对单位和个人专利申请实施政府资助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10 16:23:07 标签:

  日前,我市出台《常州市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我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的专利申请实施政府资助,鼓励单位、个人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本市国内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及发明专利实审费,重点支持符合本市当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方向的专利申请。每项专利申请资助额最高不超过四千元,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另给予二千元资助。已建立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的辖市区的申请人申请专利后,到所在地区的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局)办理申请资助手续。其他申请人可到本市知识产权局指定的受理点办理申请资助手续。专利专项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