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引导江苏对外贸易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江苏省出口绩效综合评价办法。 一、目的与原则 (一)目的 1、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江苏出口贸易发展基本情况。 2、跟踪观察江苏出口贸易增长质量的动态变化。 3、比较和分析江苏各地出口贸易的发展现状、发展能力与潜力。 4、发挥政策导向,引导各地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5、考察出口贸易的溢出效应,发挥出口贸易在江苏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二)原则 1、系统性。从出口贸易业绩的本质内涵出发,既注意考察出口行为的自身绩效,综合评价出口的规模、速度与结构、效益,同时也注意考察出口贸易的社会经济带动功能,评价外贸出口在当地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2、针对性。在借鉴国内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着重从江苏出口贸易的特征和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评价指标的设置,力求出口评价体系更客观、更具针对性。 3、可操作性。指标的选取上注重结合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工作需要,直接体现工作方针和工作思路。单项指标的计算和评价方法上避繁就简,充分考虑了易学性和易使用性。 4、可行性。目前对外贸易的相关统计体系还不够健全,在具体构建江苏出口业绩评价指标时,特别注意各项指标的统计数据来源,尽量选取可量化的数据。 二、评价指标 根据《2006-2010年江苏外经贸发展规划》中制定的对外贸易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针对当前江苏对外贸易发展中存在的诸如国际分工层次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内资企业发展相对薄弱等问题,从规模、结构、效益三方面设置评价指标,体现出我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引导方向。指标体系分为三层,第一层指标为目标层,分为出口自身绩效和出口贡献两类指标;第二层指标为准则层,分为七大类指标;第三层指标为方案层,设置了构成各大类指标的20项具体指标。各层指标通过层次分析法和专家打分相结合确定权重。评价指标总表详见附件。 三、指标的计算与说明 1、单位面积出口额 单位面积出口额=(出口总额-加工贸易进口)/土地面积 2、出口增速:采用海关提供的年度地区出口增速。 3、出口占全国比重 出口占全国比重=(某地区年度出口额-当期加工贸易进口)/(当期全国出口总额-当期全国加工贸易进口) 4、出口高新技术产品比重 出口高新技术产品比重=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出口总额 5、机电产品占内资企业出口比重 机电产品占内资企业出口比重=内资企业机电产品出口额/内资企业出口总额 6、“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占比 “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占比=“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额/出口总额 7、名牌企业出口额 已获得商务部出口名牌、省级出口名牌企业和中国名牌企业、江苏名牌企业的出口总额。 8、出口市场和企业的分散度、均匀度 设 为某地区对某市场的出口额,N为出口市场个数, 为某地区出口额,则: 出口市场分散度= 出口市场均匀度 = 出口企业的分散度和均匀度计算公式同上。 9、一般贸易增速 一般贸易增速=一般贸易增量/上期一般贸易总额 10、内资企业加工贸易出口增速及内资企业占加工贸易比重 内资企业占加工贸易比重=内资企业加工贸易出口额/加工贸易出口总额 11、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资产利润率 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是指产品以出口为主的全部国有及年销售额500万以上的工业企业和批发零售企业,计算公式为: 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资产利润率=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的年利润总额/资产总额 12、加工贸易增值率 加工贸易增值率=(加工贸易出口-加工贸易进口)/加工贸易进口额*100% 13、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 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净出口增量/GDP增量 14、出口税收贡献 工业企业出口带动的税收=Σ((分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额/工业销售产值)*分行业出口交货值) 15、出口就业贡献 出口就业贡献=Σ((分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工业销售产值)*分行业出口交货值) 16、出口产业带动指数 出口产业带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口交货值/工业总产值。 四、计算方法 对评价体系中各项指标的综合处理过程为: 第一步,对基础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各项数据分值在50-100之间。 第二步,对各方案层的指标进行加权综合。采用的公式为: 方案层综合值=Σ(评价指标*权重) 第三步,以方案层指标的综合值为基础,进行准则层的加权综合。计算公式为: 准则层综合值=Σ(方案层综合值*权重) 第四步,最后进行目标层的加权综合。计算公式为: 目标层综合值=Σ(准则层综合值*权重) 五、数据来源 各项指标的基础数据均来自省统计局和南京海关。 六、组织和实施 该办法用于对全省各省辖市进行年度外贸出口综合绩效情况的评价,由省外经贸厅组织实施,每年二季度发布上一年度各市的外贸出口综合绩效评价结果。 本办法自2007年度起试行。 附:江苏省外贸出口综合绩效指标体系总表 附: 江苏省外贸出口综合绩效指标体系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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