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发布了《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