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五届外商投资企业“康辉杯”羽毛球竞赛规程 一、日 期:2012年6月22日-23日 二、地 点:常州工学院体育馆(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 三、主办单位:常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协办单位:常州工学院 常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常州市康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四、参加对象:常州市外商投资企业 五、比赛项目:混合团体比赛。 六、报名办法: 1.各参赛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各单位可报男、女各6-10人。 2.运动员必须2012年5月1日前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交纳劳动保险的在册正式员工和在该公司工作的外籍人员,并经医疗部门身体检查,适宜参加比赛者。聘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兼职(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能列入正式员工名单。不具备参赛资格。 七、竞赛办法: 1、比赛只设团体赛。分两(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抽签后进行分组循环赛,并按积分排出小组名次。若第一阶段小组分两组;则笫二阶段小组前两名交叉赛决1-4名,小组3-4名交叉赛决5-8名。若第一阶段小组分八组;则笫二阶段各小组第一名抽签后分两组循环赛并按积分排出小组名次。第三阶段:小组前两名交叉赛决1-4名,小组3-4名交叉赛决5-8名。 2、每次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采用一局21分(每球得分)制,比赛进行到11分时交换场地,若到20平时,先到21分为胜。 3、团体赛出场顺序为:①男单②女单③男双④女双⑤混双;男、女单打运动员可以兼一项双打。 4、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5、比赛使用《胜利牌》比赛用羽毛球。 抽签会议定于 6月 5 日下午2:30在常工院会议室进行,不另行通知。如因故不能参加抽签,则由大会竞赛组代抽。 八、竞赛纪律: 1.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由各参赛单位领队负责审查,向大会组委会负责。如遇有其他参赛单位对该单位运动员资格有书面申诉,该单位应出具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和提供单位劳动保险代码证号,以供仲裁委员会审核。 2.各队不得吸收非本公司人员参赛,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参赛,违者将取消个人(团体)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如已进入决赛,则取消名次,由后续名次递进,如无法递补的,则后一名次空缺。参赛队如对其他队的参赛资格等问题有异议,可由领队或教练员书面向大会仲裁委会提出申诉,提供有关证据,并交纳申诉费300元,如申诉属实,则退还申诉费。 3.运动员凭组委会颁发的运动员证参加比赛。无运动员证不得参加比赛。非不可抗拒的原因,比赛点名后十分钟未到者,视作弃权。 4.遵守场馆使用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场馆设施,维护场馆环境卫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凭组委会印制的胸卡进入比赛区域,其他人员一律在看台观众席就座。必须穿运动鞋进入比赛区域,禁止在场馆内吸烟。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十、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聘请。 十一、报名日期: 报名自即日开始至 5月31日17时30分结束,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和参赛运动员照片(照片下方附姓名、工号)E-mail发到803916@163.com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后不得更改。 地 址: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涉外大厅 邮 编:213022 电 话:85682303 十二、领队会议定于 6月 20日下午3:30、裁判员会议定于 6月21日下午3:30在常工院体育馆会议室召开,不另行通知。 十三、经费:报名费每单位1000元,于报名时缴至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其它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补充修改。 2012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