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最新公告 > 正文

(财政局)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

作者:admin 来源:财政局 日期:2012-07-17 13:48:18 标签:

  2012年7月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今后,我市将按“两个不低于”,即每年的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制定低保标准。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