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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11 17:13:07 标签:

根据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我局负责工商注册地在常州市(含两市五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下列要求办理备案登记:

一、备案登记程序 

(一)提交申请

1、通过INTERNET登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网址: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选择常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为备案登记机关,网上填写、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严格按照《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打印所有事项的信息(个体工商户可不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后签字、盖章。《登记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  

2、将如下备案登记书面材料各一份送(寄)至常州市劳动西路3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常州市外经贸局窗口: 

(1)《登记表》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二)办理备案登记我局在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三)领取《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站“经营者查询”栏内查询备案登记结果,状态为“有效企业”者,可凭本企业介绍信、领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常州市外经贸局窗口领取。领取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17:00。

二、变更流程

《进出口资格证书》或《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在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或我厅网站(网址:http://www.jsmoftec.gov.cn)上下载空白《登记表》并填写、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后签字、盖章。《登记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案登记书面材料送至市劳动西路36号行政服服务中心外经贸窗口。

所需材料:

(1)《登记表》或《进出口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介绍信;

(5)领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我局外贸处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凭变更后的《登记表》在30日内办理海关、外管、IC卡等相关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

三、遗失补办

《登记表》或《进出口资格证书》如有遗失,须在《国际商报》或《新华日报》上刊登启事,凭遗失启事办理补发。

具体办理地点: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劳动西路36号)3楼东大厅市外经贸局窗口

联系电话:8690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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