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确定,即日起凡已获进出口权、上年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的我省中小企业和部分相关项目组织单位,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可申请2009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期自2009年6月16日至2009年6月30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 凡符合申报资格而未在网上注册或需修改注册资料的企业和单位,请尽快在网上提交注册资料,同时将相关的纸质材料报送属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省级企业资料分别报送省外经贸厅财务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以便及时进行资质审核和公示,未经资质审核和公示,申报单位将无法进行资金项目计划申报。 特此通知。 2009年6月15日 联系电话:常州市外经贸局 85682278、85682279 http://www.smeimdf.net/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