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8月9日起,该中心将正式启动“公转商”补息房贷业务。这一贷款对于申请人来说,还贷负担和办理的手续、材料和程序基本和公积金贷款一样,是我市在公积金资金供不应求情况下在全省乃至全国首推的一项便民措施。 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慧介绍,申请“公转商”补息房贷需符合公积金贷款资格,最高贷款额度和期限的计算方式都和公积金贷款相同;目前先在市区范围内开办,由建设银行承办,办理地点暂时指定在公积金中心市区营业部(市房地产市场4楼)。 该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不同的是,它同时要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规定,其利率由受托银行根据商业性住房贷款规定审批决定。公积金中心按约定于借款人正常偿还贷款的次月对借款人进行逐月补贴商业性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补贴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划入借款人还款账户。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公积金中心将重新计算利差,并按新利率差进行贴息。 “公转商”补息房贷只对商业性住房贷款7折利率的职工贴息。对此,有关方面解释,目前商业性住房贷款7折优惠利率,仅限购买首套住房或改善性住房的借款人,这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改善住房条件的政策。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但未通过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审核的职工,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轮候。 另外,由于公积金贷款系统与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系统是互相独立且封闭运行的,所以暂不能进行直接转账冲贷。但公积金中心现正积极与相关银行沟通,力争于近期开通逐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公转商”补息房贷。在开通逐月提取还贷前,为减轻职工还贷压力,公积金中心规定借款人可每年一次集中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用于还贷,提取额度为不超过当年已还的贷款本息额。 据悉,在启动“公转商”补息房贷业务的同时,公积金中心也将根据资金供求情况,确定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计划,根据职工申请先后顺序发放贷款。排队轮候职工可按正常贷款手续提出申请,中心当场办理,但须在发放计划内按职工申请先后顺序放款。而且每月将安排可贷资金的一定额度,在优先保证经济适用房补贴职工贷款的前提下,向轮候职工发放贷款。 办理“公转商”补息房贷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借款人及其配偶)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借款人及其配偶) 3、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买卖契约) 4、首付款收据(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单、常州市销售不动产通用发票、评估报告) 5、婚姻关系证明 6、还贷账户 7、收入证明 8、二手房还需提供(房产证、国土证及售房人身份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