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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系统的公告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11 17:21:41 标签: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效率,提高办税服务质量,落实国税总局“两个减负”精神,我局拟在2010年4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已使用增值税网上申报的一般纳税人逐步推广使用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税系统”)。系统所涉及的相关的硬件设备与软件的调试工作已于3月份准备就绪,且对部分企业进行了测试并获得了试点成功。现将有关推广应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介绍
“网上报税系统”是税务机关为解决目前的“持卡上门报税”而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它是通过对纳税人现有的防伪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增加其网络报税功能,纳税人在抄税后,直接通过INTER网(因特网)传送报税数据给税务机关,从而解决纳税人在申报期上门报税的排队拥挤,实现足不出户、24小时全天候办税功能的系统。
二、使用“网上报税系统”的纳税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人自愿提出申请;
2、使用“自行开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增值税纳税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
三、收费及服务:
1、凡需使用“网上报税系统”的纳税人须向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常州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软件费、培训费(120元/户)。该费用全省统一。
2、“网上报税系统”的售后服务由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负责,以后年度免收服务费。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并愿意缴纳费用的纳税人均可以向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或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市局统一安排,依次分批纳入“网上报税系统”。纳税人向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的申请可采用网上申请(登陆www.czhtjs.com)或电话申请(0519-88688830 甘月);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的申请可见各征收大厅的相关公告。
2、安装“网上报税系统”后,需要用装有开票软件的电脑上网传送数据,对纳税人开票数据会存在安全隐患,因此要求纳税人安装杀毒防火墙来保护系统。培训期间,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可提供相关的防护安全指导。
3、“网上报税系统”培训期间需要发放系统注册码文件,请纳税人自行携带U盘。培训期间,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也提供带有“开票安全备份和U盘功能”的“开票金锁”(但需另外购买),以备不时之需,保障纳税人开票系统安全和方便纳税人接收注册码。
4、网上报税必须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成功的前提下操作,否则使用无效。网上报税不成功的,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查明原因,然后视情况再办理报税。
5、如“自行开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是增值税“网上申报”企业,又是防伪税控“网上认证”企业,在使用“网上报税系统”后,除发票需上门领购外,纳税申报、发票认证、IC报税均可实现远程操作,足不出户办理涉税事项。
特此公告。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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