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分支机构年检须知 一、参加年检对象: 凡于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分支机构。 年检的起止日期为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有正当理由不能在上述期间提交年检材料的,可在2013年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二、年检方法、程序:2012年度企业年检继续实施网上申报年检方式: 1.登录“常州工商电子政务网”(网址:www.czgsj.gov.cn),进入“网上年检”。 2.年检材料申报:年检用户登录后,根据网上年检报告书内容逐项填写,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后,申报完成,进入网上年检预核准阶段。 3.网上年检预核准:工商部门将在线办理网上年检审查并发出网上年检预核准结果,年检企业应在网上年检材料提交5个工作日后,关注审查信息,如有退回修改信息,请按工商部门审查要求进一步完善材料,重新提交;如通过审查,则用A4纸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并根据年检提交材料要求签字、盖章。 三、年检书式材料申报时间、地点:
备注:电信、保险、外国企业经营活动、外国企业分支机构以及下属营业网点较多的分支机构请与常州工商局外资处联系,预约集中申报年检时间。 四、年检提交材料要求: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应提交材料 1.年检报告书(通过网上年检申报预核准后打印); 2.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含在年检报告书中,需单独填制;也可从常州工商电子政务网“办事指南”→“企业年检”中下载后填报);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属于建筑施工企业,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隶属企业2012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二)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分支机构年检应提交材料 1.年检报告书(通过网上年检申报预核准后打印); 2.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含在年检报告书中,需单独填制;也可从常州工商电子政务网“办事指南”→“企业年检”中下载后填报);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属于建筑施工企业,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