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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须知

作者:admin 来源:外资联合年检办公室 日期:2013-03-20 21:19:12 标签:
 
2012年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须知
 
一、参加年检对象:
凡于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用户)。
年度报告的起止日期为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年度报告方式:
 请登陆常州工商电子政务网(www.czgsj.gov.cn)进入“网上年检”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经预核通过后打印年度报告书,根据本须知的要求携带相关年检资料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三、年度报告书式材料报送地点、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常州工商局外资处(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907室)
联系方式:0519-81980072
溧阳市辖的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地点:溧阳工商局(溧阳市燕山中路10号)。
四、报送年度报时的提交材料要求: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
2、关于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对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该审计报告还应包括营利情况的相关内容),审计报告可在本网站的“网上办事→办事指南→企业年检”内下载后参照制作。
3、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外国(地区)企业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

5、代表机构设立、变更在《中国工商报》刊登的公告复印件。

6、代表证原件。

五、要求
提交的材料应齐全,内容应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填写年度报告书,应先详细阅读填写说明,严格按照相应要求填写,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退回重报。
六、法律责任
代表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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