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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竞标抓逃犯反证了权力运作的紊乱

作者:CZWZW 来源: 日期:2011-10-26 08:09:45 标签:
    为了让“清网”行动中尚未归案的12名逃犯尽快落网,江苏淮安市金湖县公安局在22日下午对这12名逃犯进行了内部公开竞标。让局长陈明中颇感意外的是,原本预计1个小时左右的招标大会,不到半个小时,12名逃犯就被民警竞投一空。记者昨天下午赶到该局采访时发现,所有竞标成功的民警都已分赴全国各地抓捕他们的目标。(10月25日《扬子晚报》)    

    我们应该感谢网络的便捷性,通过搜索,我们发现早在6年前,武汉市汉阳区公安部门也曾举办过竞标捉拿逃犯的活动。武汉政府门户网2005年3月22日消息说,汉阳警方将重案、管理难点、重点信访案件拿出来,由骨干所队和民警竞标,若到期未完成任务,将扣发绩效奖金。由此可见,竞标抓逃犯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此举更非金湖县公安局独创。    

    公安部门为何热衷于竞标抓逃犯?这显然与其政绩考量有着莫大关系,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进入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的决战期,年终考核在即。尽管此前该县下了狠功夫,但仍有12名长期潜逃在外地的犯人,为了提高追逃效率,内部竞标便成了“杀手锏”,通过采取一定的激励和惩罚措施,让竞标成功的民警尽快完成上级下达的政绩指标。    

    不可否认,竞标抓逃犯能够有效提高办案效率,但恰恰是公安部门的这种无奈之举反证了权力运作的紊乱。本来,抓捕逃犯是公安部门的天然职责,若无内部竞标,民警也应奋力向前。而若公安部门指挥和用人得当,凭借如今优越的技术条件,追逃潜逃犯人应该不是一件难事。    

    相反,犯人长期潜逃在外,造成这种现象的存在,公安部门本就有失职之嫌。通过内部竞标的方式激励民警,则反映了公安部门用人和指挥的严重错位,平时办案效率的低下。而从根本上看,这是因为行政体系内部权力运作的紊乱,造成了一个无序的局面。体制性的无能,在此刻再次显现。当内部竞标可能给权力带来现实利益时,大家开始一拥而上,而若无现实利益时,效率便难以得到提高。    

    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沮丧,本应由公安部门积极作为的网上追逃,却要靠内部竞标来激励,这究竟是谁的耻辱?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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