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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我市改革开放30周年从人治迈向法治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7 11:02:16 标签:
  时光荏苒,一晃已是30年。30年来,我们很清楚地看到从“法制”到“法治”的脉络,并在理念上完成了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的飞跃。
  第一个法警的讲述
  [个人感受]  吴年喜,市中级法院机关党委书记,曾任法警、审判员、告申庭庭长、立案庭庭长等,并获市第一届“十佳法官”等称号。“1973年,公检法军管会被划为公安、法院两大块,我就是那时被调到新组建的市法院工作的,成为第一个法警。老法院的办公场所是破旧的平房,当时的机构也仅有两庭一科一室(即刑庭、民庭、秘书科、院长室),法律也极不健全,整个法院30多人,仅有5名大学生,法律专业的更少,各种案件都需要在摸索中办理。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法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法院两次搬迁,建造了9层办公大楼,还有新落成启用的4700平方米的智能化科技法庭,告别了在办公室开庭审案的历史。机构增至21个,216人,其中9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庭从简陋的小桌方凳变成了宽敞庄严的法台法椅,书记员从耳听笔记到电脑速录,案卷电脑归档,庄严的法袍替代了肩章、大盖帽。常州法院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和气势恢弘的手笔,在全国、全省率先推出多项改革举措:如在全国率先试行法官职业化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注射执行死刑;在全国率先试行‘债权凭证制’;在全省率先推行特邀陪审员制度等。”
  [数字说话]  1978年全市法院收案数仅143件,而去年,收案达到5万件。2002年以来,我市法院共审结侵犯知识产权新类型案件500余件,解决争议标的9610.98万元,且无一件被省高院改判或发回重审。1988年,常州中院增设行政审判庭,至今共受理“民告官”行政一审案件4230件,二审1002件,非诉执行案件18342件。全市法院一、二审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率不足1%,在法定正常审限内的案件审结率达99.6%以上。
  一位老检察官的感受
  [个人体会]  余国忠,市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处处长,曾获省“优秀公诉人”称号。1978年检察院恢复,1979年他从卫生局调到检察院。他说,上世纪90年代启动了检察介入民事行政审判的法律监督,法制切入市民生活,并致力于为经济改革保驾护航。民事法律方面,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专利法以及婚姻法等;在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方面,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在促进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方面,制定了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法等;在刑事法律方面,1997年全国人大对1979年制定的刑法作了全面修订,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刑法典;在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方面,制定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我国已初步建立包括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社会法和诉讼法等法律体系。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了43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布和批准发布900多个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逾9000件。
  [数字说话]  全市民行检察部门共办理不立案、不提请抗诉、终止审查等息诉案件1948件;办理抗诉案件129件,法院采纳率达66%,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6件,法院采纳120件,采纳率达68%。
  第一代律师的回顾
  [个人体会]  徐士先,一级律师。1959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政法专业,先后在中宣部和我市一中、四中工作。1980年恢复律师制度时,我市成立法律顾问处,当时只有5人,徐士先是其中之一,成为首批律师,并开始从事刑事案件辩护,特别是为未成年人辩护。1981年,律师暂行条例颁布,法院可以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请律师。有一次,他为一盗窃案犯罪嫌疑人辩护,从犯罪构成的主体、动机、目的、要件等作了全面分析,这些名词在当时还较新鲜,公诉人不知如何作答,法官只得宣布休庭。在随后的一次会议上,有人甚至以他作为例子,说他的立场究竟站在哪里?居然公开为犯罪分子辩护、开脱。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律师的意见越来越受到重视,公、检、法还专门请他去讲课。1982年,我市律师开始试行自收自支,1984年,律师人数已远不能满足要求,开始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就有200多人报名,1985年,法律顾问处扩大,正式成立第一、第二律师事务所,每个所13到15人。1989年以后发展更快,开始有国联所、合作所等,律师也成为了终生职业。
  [数字说话]  目前,全市有法律事务所62家,执业律师612名,实习律师100多名。仅去年执业律师就承接案件15676件,咨询服务16851件。10年来,全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直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36件,接待当事人法律咨询110994人次,为困难群众及特别案件的当事人免除法律服务费用约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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