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民间控烟机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表示,“中南海系国务院和中央国家机关的庄严驻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0条,这类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明确规定。申请撤销对‘中南海’牌香烟商标注册”,并称“作为烟草品牌,不仅有损国家尊严,还误导消费者”。(4月14日人民网) 还真不能不佩服这个机构,为申请撤销一个烟草品牌,直接超越了维护一般消费者健康的名义,上升到国家的高度,看看,“有损国家尊严”这样的宏大叙事都出来了——该机构称,以“中南海”作为烟草商标,会给人“受中央国家机关认可”、“权威”、“高品质”等错误印象。 实在弄不明白,这样的一个商标,怎么就有损国家尊严呢?香烟有害,这是一个常识。但你说一个品牌也有错,并整出如此一通大道理来,就有点匪夷所思了。听起来,这个道理好像很新鲜很有独创性,而实际上呢,更像是某些所谓专家的“精英意识”作祟,欲以此貌似高端的声音来为消费者“代言请命”。 但这个“代言请命”,恐怕并不受欢迎,正如不少网友所说,“这压根就是一个闹剧”。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抽烟与否,选择什么牌子,有自己的主观判断。善意劝诫公众尽可能少吸烟、不吸烟,会受到理解和尊敬,但杞人忧天地以为“中南海”这个商标就是推荐香烟,是“受中央国家机关认可”、是很“权威”的、是“误导消费者”,让人看到的除了胡乱比附之外,更有对民众智慧的矮化,好像大家都是不明真相的孩子,一不小心都要被这牌子给蒙蔽似的。 其实,从地理意义上看,“中南海”作为中央国家机关的驻地,当然是庄严、神圣的,但按照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学者律师们高论的逻辑,“中华”、“南京”、“黄鹤楼”等品牌是否都得撤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为依据,从法理角度考量,当然可以对这样的品牌提出质疑,但并非就意味可以肆意联想攀附,抛出不着边际的理由,比如,你说“中南海”有损国家尊严,那“南京”是否有损六朝古都南京的尊严呢?如此,只会贻笑大方。 这家机构抛出的理由虽然咋看咋别扭,但从中我们看到还有另一种用心:以高调的姿态,选取知名品牌做道具,抛出冠冕堂皇的理由,在民众网友的唾沫争议中,爆得名气和市场。这其实是这个时代流行的玩法。这样的机构和所谓的专家学者,往往扮演着“代言请命”的角色,实质是为自己赚吆喝做买卖。 真正的控烟,不是在一个品牌上喋喋不休,而应在设计切实路径、提出有效方略上建言献策。道理很简单,若一个“中南海”香烟撤销了,难保不会有它的替代品闪亮登场。退一步,就算没有了这个品牌,真能推进控烟进程,维护国民健康吗?一个网友的留言或许一语道破:“该研究中心已经取得成功,因为大家通过媒体报道都知道了这家控烟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