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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数量减少优化央企结构?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7 12:29:04 标签: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今年上半年,国有企业和垄断行业改革继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继续优化。经过重组,中央企业数量由去年底的142家减至136家(京华时报8月2日报道)。

    在经济回暖的大环境下,国务院对央企行此大刀阔斧之举,实有借经济“回潮”对公有制经济痛革弊端之意。用发改委的话来讲,这也是“国有企业和垄断行业改革继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继续优化”的必然要求。从142变成136,数字的变化不大,但意义并不小:国有央企在规模、在资金上都可称是中国企业巨人,用经济学专业名词来讲,这是企业“寡头”、“托拉斯”之间的破产和重组,其甚至影响着整个经济制度。

    但问题在于,国有企业数量的减少和股份制的引进能不能在实质上将央企的结构彻底优化?据说,已上市几年的中石化仍未完全实现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那笔者就要质疑:既然企业重组、股份制改造手段在于企业融资、将国有企业置身市场环境中,目的在于以竞争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优化企业的结构。那重组后国有企业子公司全面实行地域垄断又是怎么回事?难道在这上面还要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

    其实,还是许多央企从根本上不愿放弃自己的垄断地位,在其看来,参与市场竞争、重组企业后所得利益远不及垄断时期“坐收渔翁之利润”大!于是,国有企业利用股份制改造后占绝对资产大股东的身份实行地域垄断,“换汤不换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在“下有对策”的情形下,国家政策成为了遮人耳目的招牌。

    再往大处讲,我们这些年急于得到国外对中国市场经济的认可,也造成了公、私有制改造“工程”上的粗糙化、程式化。至于效果如何,国家起初也往往为下面的“对策”所蒙蔽,最终造成大批国有企业上市、参与股份制改造的表面化,在实质上仍是“一家独大”的局面。整个国有企业的内部结构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优化。

    “数量减少”不是衡量央企结构优化的“砝码”。要衡量央企结构优化的成果,还得看企业收益的流向:是均衡流向股份制改造中的各参股企业,还是集中流向实际上起垄断作用的国有企业?对于央企怎样真正在重组中起到优化效果,笔者的建议是,在股份制改造中引进企业监督制度,让各大小参股企业监督国有企业,坚决避免一家独大的局面出现,真正实现所有企业利益制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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