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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高新区国家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10 20:58:53 标签:
     为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七号《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41条之规定,以下10户被列入非正常户,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后,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序号
税号
企业名称
1
 
 
320400776439213
常州市瑞姆中央空调有限公司
2
320400793808404
常州哆咪七彩动漫产业有限公司
3
320400666376485
常州发米商贸有限公司
4
320400674873465
常州通源金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
320400660815758
信元担保(中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6
320400750004764
常州市旭嘉光源有限公司
7
320400137351039
常州市华力制冷蒸发设备有限公司
8
320400137353616
常州市三井邹村有色金属铸造厂
9
320400798602317
常州市迎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0
320400747341890
常州市集安木业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国家税务局
                    200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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